上周没有更新文章,不是林某人偷懒放鸽子,而是近期高频率接触了数字藏品行业的先行者们,大量的信息涌入,属实需要一点时间来消化。
就在几天前,某个数藏平台的公告被恶意PS成跑路通知,仿佛让一些财经媒体找到了符合流量密码的大新闻,“价值千万的数字藏品91元成交”这种博眼球的新闻很快见诸网络。
某财经媒体的假新闻
类似这样的报道,说实在的,根本不值得驳斥。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商家可以按自己的想法,在电商平台挂出一万元一只的铅笔,但并不等同于这只铅笔的实际价值,也不会是最终成交的价格。
小学生都能明白的道理,财经记者却假装不明白,流量至上年代,无底线造假新闻的恶劣风气可见一斑。
但是这样的报道能见诸媒体,说明两个问题:
一是大多数人对数字藏品并不了解,既容易被片面报道带节奏,又容易盲目入场成接盘侠;
二是恶意炒作可能引发的监管关注,始终是悬在行业头顶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创业者迈出的每一步都必须小心谨慎。
排除掉这些杂音,实际上,国内合规运营的NFT数字藏品,还有着尚未被彻底开发的商业潜力。
这篇文章是林某人思考之后的感悟,在内容上可能有些枯燥和冗长。但假如你能耐心看完,大概率不会辜负你付出的时间。
01
有关NFT数字藏品的文章,或是侧重于讲解技术,或是侧重于描绘愿景,但总是有意无意的故弄玄虚,没有把事情说明白。
在去中心化的理念之下,社区共治需要共识机制为基础。而达成共识的前提,便是大多数人能理解这件事从何而来,又将去向何方。
了解产业全景,找到切入机会的最好方式,便是从摸清产业链开始。
在林某人看来,数字藏品的产业链可以抽象成生产层、交易层和存储层三个部分。
NFT数字藏品产业链
02
对于生产层,大体上包括了基础形象、数字制作和运营赋能三类业务。
不同于隐匿于数字世界无法捕捉的数字货币,通过铸造而产生的NFT有着明确的形象指代。
这些形象可以是古玩字画等文化遗产,可以是流通消费品的品牌包装,可以是小说动漫音乐等文创作品,还可以是诞生于数字世界的虚拟形象……
哪怕只是你随手拍的一张照片,任何在现实社会中能够确认权属的形象都可以成为基本生产要素。
对那些只存在于现实世界的生产要素,制作者需要通过技术手段制作数字世界的“孪生体”。不仅将实物完全数字化,有时还要加入互动功能,让画面从静态变为动态和立体,内容展示更加丰富。
数字化制作的过程,像极了游戏团队和动画公司的美术制作环节。
有数字形象之后,一个NFT已经具备了铸造的条件。但这时得到的,只是一份链上存储的所有权而已。通过适当的运营,才能真正赋予这张图片价值。
在运营则上大有文章,比如毁灭原作人为创造数字“孤品”,比如创造玩法高频交易收割后来者,再比如借助明星曝光提高单价……
是看到机会赚一波快钱,还是克制贪婪的欲望基业长青,运营方式的选择就能决定结果。
很明显,生产层涉及的专业技能较多,非常适合分工合作,初创团队在这个环节进入容易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间。
创业团队在起步阶段,可以从服务外包的角色开始,先与有知名度的品牌商合作,提供数字化制作的技术支持,执行铸造后的运营策略;待条件成熟后的进阶玩法,是创立完全自有的形象,完全掌握生产层所有资源。
03
对于交易层,本质上是一个中心化的销售和展示平台机构。换句话说,交易平台相当于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的淘宝京东。
平台的一端,通过铸造mint的方式连接存储层。铸造在公链上,得到的是NFT;铸造在联盟链上,得到的是数字藏品。
为了便于理解,NFT和数字藏品的区别,可以参考推特和微博的差异。
平台的另一端,连接着成百上千万的用户,他们是NFT数字藏品的终端购买者和持有人。
国内平台的注册流程,与注册一般网站无异,绑定手机号码实名认证;海外平台的注册则是通过加密钱包的授权,匿名不易追溯。
如果说平台消费和网购有何不同,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用户买到的都是数字虚拟形象;
同一个形象的发售数量,多则数千,少则唯一;
理论上,完成上链铸造的 NFT无法被销毁,即便你是它的拥有者;
你获得的数字权益可以是自娱自乐的图片,可以是能兑换福利的“会员资格”,还可以是拥有版权的增值资产;
电商平台的商品存储于服务器或者云端,数藏平台的商品存储于公链或者联盟链。
显而易见,平台自身知名度,注册用户数量多少,上架NFT题材是否丰富,平台买卖是否活跃,决定了交易平台的市场号召力。
交易层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复刻了Web 2.0电商竞争的成败经验,要么在资本加持下强者恒强,要么在细分领域扎根深挖差异竞争。
无论在国内还是海外,市场中知名交易平台已经不胜枚举,有的是获得巨额融资的新兴独角兽,有的干脆就是互联网大厂新设立的前沿业务部门。
在不具备强力金主支撑的条件下,不建议创业者贸然闯入。
04
存储层本来没什么好说的,无非是以太坊上铸造的NFT在出售价格上要高于联盟链铸造的数字藏品。
此外,NFT在版权转让和多次交易的版税上对原创作者更有利,对高质量作品的经济价值更高。
但是价格的差异,让一些人产生了“NFT是正统,数字藏品只是残次品”的错觉。
实际上,导致价格差异的原因,林某人在《NFT这门生意,怎样才算合法合规?》一文中解释过:由于以太坊数据传输的速度较慢,NFT铸造时需要支付几百至上千元不等的Gas fee作为网络节点算力的记账手续费。
换句话说,这笔钱是以太坊矿工的挖矿收入,当然不会便宜。
所以价格并不能代表质量的高低,比如在海外的OpenSea上存在着大量无人问津的NFT,在国内的数藏平台上也发售过敦煌飞天系列的高质量藏品。
而在联盟链上,有限的网络节点并不需要耗费大量算力支撑数据传输,自然也无需支付昂贵的铸造费用,一块钱即可上链,童叟无欺。
当然,联盟链也存在着自身短板,在行业进一步规范之前,国内几百条联盟链之间的跨链互认都是一大难题。
所以,创作者在选择制作NFT或是数字藏品时,重点应该是比较两者利弊,从数字形象的自身质量、影响区域、经济效益和长期运营的维度去考量,没必要纠结于不朽或者格调这些虚名。
05
看清了产业链上下游之后,接下来的问题便是“这件事能不能做?”
对很多人而言,区块链是遥远的存在。尤其是几年前空气币的疯狂收割,给社会留下了不太正面的印象。在国家三令五申之下,许多人敬而远之。
因此信息的不对称,给了一些媒体炒作假新闻的空间。
但实际上,数字藏品作为区块链技术的一种应用方向,国有资本已经下场参与,或是设立文化产业基金投资头部企业,或是干脆亲自下场参与数字藏品的发行。
以中国银联为例,数字藏品服务平台的用户协议严谨而完善,堪称范本。
银联云闪付app数字藏品用户协议
所以,林某人在这里可以给出明确的答复:数字藏品是能够在国内合法经营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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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国内运营数字藏品业务,如何做到合规?
首先要明确的是负面清单。
比如数字藏品不能具有金融属性,比如不能与虚拟货币关联,比如不能设立指数型撮合交易所,从业者对这些公开规则并不陌生。
在一部分习惯了赚快钱的人眼里,海外貌似无限制的玩法才是冒险者的天堂,与其接受国内规则的限制,不如肉身出海彻底放飞自我。
但请不要忽略了一个问题。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对NFT以及未来的Web3关注已久,在立法和监管层面的认知并不落后。
而以OpenSea为代表的交易平台,依然是中心化机构,依然延续了股份制公司的法定货币估值融资的Web2.0传统,与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的理念相差甚远。
假如某天这家交易量庞大的中心化公司宣布按照所属国家要求落实监管,补足交易所得税款,林某人丝毫不会感到奇怪。猪养肥了不就是为了屠宰吃肉么。
国内监管层对Web3的认知相当超前(甚至出版了相关著作),仔细研读行业要求和倡议文件,不难发现监管层为数字藏品留出了足够宽松的市场空间。
具体而言,监管给出了业务合规的两个大方向:文创作品的确权和实体产业的赋能。
在文创版权的流转上。2020年国内网络版权的市场规模为11847亿元,其中游戏版权、动画漫画、网络文学和网络音乐的版权市场规模为3627亿元。
这还只是出售-购买单次流转的产值,而且传统内容版权整体打包出售,单价较高,个人几乎没有参与的可能。
试想一下,当这些数字版权通过上链铸造化整为零,以数字藏品较低单价的形式面向个人出售,交易的频率、规模和传播范围显然会形成指数级的增长。
除此以外,一批新生代数字艺术家的入场,一方面进一步扩大了版权艺术的资源供给,丰富了资源池;另一方面自带流量的艺术家们扩大了数字藏品的受众,将他们的粉丝带入了数字藏品的全新世界。
而在实体产业的赋能上,这已经不是一种理论假设,建议各位参考《想要收藏一块“永不过期”的数字奥利奥嘛?》这个阅读量10w+的营销事件自行体会。
是的,电商营销很有可能将是第一个被数字藏品改变的行业。
换句话说,任何需要建立用户体系,需要精准营销,需要维持用户粘性的线上线下消费、娱乐、社交、文化、购物商业,都有数字藏品应用的空间。
不止是万物皆可NFT,NFT也能为各行各业加以善用。
07
最后一部分是一些简短的个人感想。
虽然Web 3还很遥远,虽然还没有人真正见识过传说中的下一代互联网是何模样,但实际上,四海内外,已经有海量社群自发集结。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可能你很难相信,这些社群组织的活跃程度超乎想象:
自发的经验分享,理论解析,行业资讯,群组讨论……一切仿佛回到了十年前移动互联网的爆发前夜,虽然说不清即将到来的景象,但所有人都充满了期待。
在互联网红利见顶,流量运营陷入停滞的今天,NFT数字藏品的星星之火,大有重塑价值,创造增量的潜力。
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看不到希望。
我们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每天都有社会热点层出不穷。与其耗费时间追随热点,在键盘上输出情绪,发泄不满,为何不放下手机投入学习,把握这近在眼前的增量市场机会呢?